7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我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反倾销终裁结果。
反倾销税措施从公告之日的第二天即7月8日起正式实施,以进口报关日期为准。由于没有临时措施,反倾销措施无追溯征税。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联合应诉企业,并统筹协调法律资源,有理、有据、有节地提出抗辩意见。最终,欧盟依据“从低征税规则”,韩泰适用4.3%的损害幅度税率,山东永盛等适用45.3%,其他合作企业适用24.4%。反倾销税率整体结构得到优化,为中国轮胎出口欧盟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同时,欧委会也发布了反补贴预披露文件,宣布本案没有初裁,也没有临时措施。在欧委会未延期的情况下,预计终裁前披露将在8月中下旬发布,反补贴终裁将不晚于12月5日正式发布。
【前情提要】
2025年5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he Coalition Against Unfair Tyre Imports于2025年4月7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新乘用车(包括旅行车和赛车)以及载重指数不超过121的公共汽车或卡车充气橡胶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AD733)。2025年11月6日,欧委会正式决定对该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
涉案产品的欧盟海关编码为4011 10 00和4011 20 10。
倾销调查期与补贴调查期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联合应诉企业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法律资源,全面梳理应诉环节,就替代国选择、产品范围排除、抽样企业标准等关键问题向欧委会提交了系统抗辩材料,着重强调我国轮胎产业完全基于市场化运营,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并持续贡献价值。最终,欧委会认为本案具有“技术复杂性”,不仅取消了原定的初裁,也未采取临时征税措施,从而将本应提交初裁保证金并承担追溯风险的时间点推迟数月。这一阶段性成果不仅为企业赢得了宝贵的战略调整窗口,也为后续争取尽可能公正合理的终裁结果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橡协抗辩见效,欧盟对华轮胎反倾销税率全面下调。在2026年5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原产于中国的载重指数不超过121的新橡胶充气轮胎反倾销案(AD733)的终裁前补充披露文件中,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带领行业企业提出的多项关键抗辩诉求获得采纳,倾销计算、损害评估等标准得以修正。
与此同时,欧委会于2026年7月6日发布了反补贴预披露文件,宣布本案没有初裁,也没有临时措施。考虑到没有临时措施,预计大概率反补贴亦不会追溯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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