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海南省发改委公示关于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遴选结果,拟定供应商为国家节能中心,成交价格共51万元。
详情见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遴选结果公示
各有关单位:
2026年4月7日,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遴选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投资咨询评估机构。我委于4月16日从省专家库随机抽取郭瑛、刘惠春、陈锋等3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4家报名供应商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拟定承担“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服务”的供应商为:国家节能中心,成交价格共51万元。
现就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3日。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委将正式委托国家节能中心承担项目咨询评估评审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01室
邮政编码: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9053
电子邮箱:hzc_fgw@hainan.gov.cn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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